第二十六章 吃鱼-《重生弃女当自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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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梁小菊捂着眼睛嘤嘤嘤哭起来:“我就要住舅公家,我不回去!”

    阿公:“……”

    阿奶坐在屋檐下,叹了口气,也不知道说什么好。

    莫小曼蹲在脸盆边玩鱼,农村习俗,好饭菜非得留到晚饭才享用,因此中午没能杀这条鱼。

    梁小菊在那边哭泣,莫小曼却嘻嘻笑道:“阿公,那就让小菊住着吧,你看咱们家有鱼,兴许她是没吃到鱼肉,才不想回家的!”

    一句话说得阿公和阿奶都笑了,梁小菊放下捂在眼睛上的手,瞪视着小曼,嘴唇动来动去不知呢喃些什么。

    梁小菊不肯回家,阿公省了跑一趟外村的时间,就去办别的事情,一出了门整个下午都不见人影。

    眼看太阳落山,小曼煮好饭,梁小菊自告奋勇把那条鲫鱼宰杀剁块,小曼教她抹点盐腌渍一下鱼块,两个人从后菜园挖了块嫩姜,掐一把香菜葱花,趁着小菊去井边洗香菜的当儿,小曼烧热锅用猪油略微煎一煎鱼肉,添进灵泉水大火煮开,再改小火慢炖,等到汤色呈奶白色,阿公就进了院门。

    满屋满院的鱼香味,让阿公阿奶赞不绝口,阿公问是谁做的鱼,梁小菊答说是两个人一起做的,莫小曼则笑着告诉阿公阿奶:往常阿妈刘凤英做鱼做肉,自己都在灶旁烧火看着,大致懂得怎么烧菜,会搭些配料。

    阿公阿奶深信不疑,莫小曼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,毕竟自己现在才十一岁,会烧制出美味的好菜肴,没有点理由显得太奇怪。

    连鱼带汤,一大锅鲜美的佳肴,四个人居然吃得一点不剩,只有地上散落的根根鱼刺还能证明刚刚结束的晚餐吃的是什么。

    阿公吃完晚饭又要去水库,此时天色已完全暗下来,家里没有电筒,小曼正在忧心阿公要怎么走夜路,却见阿公从他的背篓里拿出个物件来,小曼认得那个东西,是玻璃罩马灯!

    1977年,手电筒已经不算稀罕物,家境稍微好点的人家都能拥有一个手电筒,莫国强、莫二叔也各有一个,夜晚外出拿着照路,又轻便又体面。

    阿公拿出来的这种玻璃罩马灯,既古老又显得笨拙,是烧煤油的,也只有像阿公这样年纪的老人,才会依然用着马灯,而不是像中青年男人们那样攒钱买个电筒,一根绳子拴在身上,方便得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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